為提供非法物質濫用青少年心理輔導及醫療服務,本中心制定「115年青少年藥癮者輔導服務計畫」期透各網絡單位轉介有需求之少年個案,藉由補助費用降低經濟負擔,提升少年接受輔導或就醫意願,協助成癮防治、預防再接觸及促進心理健康;計畫內含3個子方案分別為心理師到校、醫療服務及心理師地方法院駐點,請詳見以下說明:
方案一:心理師到校輔導服務(心理師到校)
1.服務對象:曾經、疑似、有風險使用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物質,且學籍設於本市高中職學校(含)以下之少年(含有學籍之司法少年)。
2.服務內容:合作心理師到校提供服務,以心理輔導方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及情緒適應困擾之少年,進行成癮防治、預防再接觸及促進少年心理健康。
方案二:醫療服務
1.服務對象:曾經使用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物質之18歲以下青少年;18歲以上亦可不經轉介逕行向本局申請成人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2.服務內容:至本市衛生福利部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執行機構(以下簡稱藥癮治療合作醫院)接受服務,醫師評估後安排各項醫療服務。
方案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心理師駐點服務(心理師地方法院駐點)
1.服務對象:曾經、疑似、有風險使用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物質之司法少年。
2.服務內容:專任心理師前往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駐點,以心理輔導方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及情緒適應困擾之青少年,進行成癮防治、預防再接觸及促進少年心理健康,駐點服務每週2次、每次3小時,並於每月另辦理1次假日時段,每次3小時。
轉介方式:
轉介單位填寫”轉介單”後以公文、電子郵件或傳真寄送,並來電詢問本中心是否有收到轉介。
本計畫各方案可依少年需求互相銜接服務,以提供少年更便利、適切之治療及輔導資源,服務流程及服務規定請詳見計畫書
以上訊息如有不清楚之處或想更一步瞭解,歡迎來電詢問
連絡電話:(03)3341066分機216康個管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