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危害防制措施辦法」。二、 謹訂於114年3月18日、6月17日、8月19日、10月21日下午2時至4時,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區縣府路55號)402會議室辦理特定營業場所毒品防制教育訓練課程。三、 報名開放日期資訊如下:分別於課程辦理前14天(114年3月4日、6月3日、8月5日、10月7日)於本網站最新消息開放報名。備註:若您公司有2位以上的人員參加本次課程,請1人填寫1張報名表。四、 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桃園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陳小姐 03-3341066#308。 ...更多
為提供非法物質濫用青少年心理輔導及醫療服務,本中心制定「114年青少年藥癮者輔導服務計畫」期透各網絡單位轉介有需求之少年個案,藉由補助費用降低經濟負擔,提升少年接受輔導或就醫意願,協助成癮防治、預防再接觸及促進心理健康;計畫內含4個子方案分別為心理師到校、醫療服務、地院駐點及社區心理諮詢,各計畫之可轉介單位不同,請詳見以下說明方案一:心理師到校輔導服務(簡稱心理師到校)服務對象:曾經、疑似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物質,且學籍設於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青少年(含司法少年)。服務內容:合作心理師到校提供服務,以心理輔導方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及情緒適應困擾之青少年。可轉介單位: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如XX國中、OO高中)之人員。方案二:醫療服務服務對象:曾經使用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物質之18 歲以下青少年及不受年齡限制之司法少年。服務內容:至本市衛生福利部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執行機構接受服務,醫師評估後安排各項醫療服務。可轉介單位:本市高級中等學校、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人員、社會局或教育局等網絡單位人員。方案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心理師駐點服務(簡稱地院駐點)服務對象:曾經、疑似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物質之司法少年。服務內容:專任心理師前往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駐點,以心理輔導方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可轉介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之人員。方案四:社區諮詢服務(簡稱社區諮詢)服務對象:曾經使用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物質之18歲以下青少年。服務內容:由合作心理師進行心理輔導,以心理輔導方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之青少年。可轉介單位:本市高級中等學校、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人員、社會局或教育局等網絡單位人員。本服務,亦可至桃園心衛中心網站,「諮詢面談預約」服務自行預約轉介方式:轉介單位填寫”服務轉介單”後以公文、電子郵件或傳真寄送至本中心,如轉介對象超過18歲請務必填寫”自願接受追蹤輔導同意書”本計畫各方案可依少年需求互相銜接服務,以提供少年更便利、適切之治療及輔導資源,服務流程及服務規定請詳見計畫書以上訊息如有不清楚之處或想更一步瞭解,歡迎來電/來信詢問連絡電話:(03)3341066分機203李個管員 (03)3341066分機206黃個管員督導電子郵件:10028571@mail.tycg.gov.tw李個管員 80019357@mail.tycg.gov.tw 黃個管員督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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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查獲持有或施用三、四級毒品後,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規定,出席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若因故未能出席警方排定之毒品講習場次,
戒毒是條艱辛的路程,需要許多的毅力、動機及鼓勵與支持,如何提供毒癮者在家庭、社會情感支持與協助就業等面向,透過專業個案管理人員給予關懷與支